氣動閥的工作原理是氣動調節閥由執行機構和調節機構組成。執行機構是調節閥的推力部件,它按控制信號壓力的大小產生相應的推力,推動調節機構動作。閥體是氣動調節閥的調節部件,它直接與調節介質接觸,調節該流體的流量。
一般要求:
1、氣動閥規格及類別,應符合管道設計文件的要求。
2、氣動閥的型號應注明依據的國標編號要求。若是企業標準,應注明型號的相關說明。
3、氣動閥工作壓力,要求≥管道的工作壓力,在不影響價格的前提下,閥門可承受的工壓應大于管道實際的工壓;氣動閥關閉狀況下的任何一側應能承受1.1倍閥門工壓值而不滲漏;閥門開啟狀況下,閥體應能承受二倍閥門工壓的要求。
4、氣動閥制造標準,應說明依據的國標編號,若是企業標準,采購合同上應附企業文件。氣動閥標準分國標,美標及日標三種規格。
5、氣動閥的完整描述包含其規格尺寸,材質,連接方式,以及動作方式(其中動作方式分為1:雙作用,2:單作用)。